屋宇署今日表示十分關注昨日紅磡義達工業大廈火警事故中,涉事單位被分間為多個細單位,部分細單位被用作租住用途,如調查發現有違法行為,會考慮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火警於昨日(3日)凌晨3時許發生,位於紅磡馬頭圍道21號的義達工業大廈4 樓的單位起火。有報道稱共17名住戶於火警發生後自行疏散,3名女子吸入濃煙及1名男子手部受傷送院。
起火單位分間成多個細單位供租住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屋宇署人員到涉事單位調查後發現,單位被分間為多個細單位,部分分間單位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署方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該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及糾正危險情況。
發言人續稱,屋宇署會繼續進行調查,如發現有人違反《建築物條例》,「定必嚴肅跟進,包括考慮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屋宇署會把該幢樓宇納入針對工業大廈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的大規模行動,安排分批巡查該樓宇的其他單位。
發言人指出,工業大廈的設計、圖則審批和建造,只擬作工業用途。由於工業樓宇內的單位會用作工業活動,包括用以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把工業樓宇非法改作住用用途會對用戶構成嚴重的安全風險。因此,任何人士均不應在工業樓宇內居住。參與樓宇買賣及租務活動的人士,包括準買家、租戶和地產代理等,亦應查明單位的批准用途,不應把工業用途的單位作住用用途。
分間工廈單位作住用用途將刑事化
屋宇署發言人說,政府正敲定修訂《建築物條例》的最終建議,並草擬修訂法例,包括將工廈分間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刑事化,以加強阻嚇力。政府的目標是在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根據現行《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屋宇署發出的中止用途命令,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5級罰款,即50,000元,及監禁1年,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每1天,另處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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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義達工業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