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霸王控告壹週刊誹謗案

壹顧問認同加澳洲標準較理想

《霸王》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時任《壹》總編李志豪表示曾提點記者要小心處理,他強調自己有「守門」角色,唯《霸王》一方指記者並沒向他展示二噁烷研究資料,以及《霸王》回應及專家意見,詢問他如何謹慎確保文章內容準確,李回應:信賴下屬及顧問張劍虹意見,也認為文章內容恰當,於是刊登。他並指出,就涉案標題由《霸王含致癌物》改為《霸王致癌》,兩者意思差不多,強調是編採會議上一致決定,採用較簡單版本。

《壹》送往檢驗的《霸王》洗頭水二噁烷含量為百萬分之十。法官反問,澳洲也有研究指洗頭水內二噁烷含量為百萬分之一百仍屬安全,含量30以內更屬理想,作為負責任傳媒,是否須向讀者提及這項資料。內容顧問張劍虹回應指不想影響整篇文章,但承認若包括相關資料,報道比較詳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