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

身份:發展局前局長

出生:1950年

學歷:

‧畢業於聖貞德中學

‧1973年於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畢業,獲頒工程學理學士學位

‧1985年獲香港大學頒授理科碩士(城市規劃)學位

其他資格:

香港公路學會資深會員、運輸物流學會特許資深會員、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資深會員、香港工程師學會資深會員和中國鐵路學會高級會員

工作歷程:

‧1976年加入政府任助理工程師

‧1994年晉升為總工程師

‧1997年晉升為政府工程師

‧2000年晉升為首席政府工程師

‧2000年至2002年,在前拓展署(今土木工程拓展署)出任新界東拓展處處長,其後出任路政署署長。

‧2006年9月出任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工務)

‧2007年7月1日發展局成立,麥齊光轉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

‧2010年6月中正式退休

‧受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邀請,麥齊光退休後仍繼續出任發展局的非全職顧問,獲委為「發展局支援四川重建小組」的組長,負責監察和統籌香港政府支援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工作,任期初訂為一年。

‧2012年7月出任發展局局長,但麥齊光被傳媒揭發與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於1985年6月8日同一日分別買下北角城市花園的單位,同時間又將自己的單位出租給對方,表面上文件顯示他們是按法例租住他人的物業,因此成功取得26萬及44萬元租津。麥齊光承認事件,但強調做法依足當年政府指引,沒有違規和不屬於個人操守問題。

‧其後民主黨成員陳樹英攜同剪報到廉政公署報案,廉署開始進行刑事調查,麥齊光於7月12日早上被廉署人員拘捕帶返北角總部。同日中午,政府宣布麥齊光提出辭任發展局局長,其工作交由財政司司長處理。麥齊光由上任到辭職歷時僅12天,是香港特區政府史上任期最短的局長,以及首位在任期間被拘捕的問責官員。

‧2013年6月24日,麥齊光及曾景文因被指多年前訛稱互租對方單位,以騙取政府租津約70萬元,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等6項罪名成立,同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兩人不服定罪向上訴庭上訴,但2014年被上訴庭3名法官一致駁回。

‧2016年1月6日,麥齊光與曾景文騙取租津一案,終審法院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榮譽:

‧2010年獲特區政府頒授金紫荊星章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