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麥齊光涉貪案

曾景文妹代兄收租

麥齊光涉貪案續審。控方傳召時任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的胞妹曾慧華作供,以證實其中一份租約的業主乃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的太太。曾慧華供稱,時值1989年六四事件,她當時為渠務署高級工程師,萌生賣樓念頭。她得知兄長曾景文會到海外進修,她以一萬元租用其正居住的城市花園九座21E單位,租約由曾景文拿給她簽,租約列明業主為麥齊光太太,曾景文及太太是見證人。她續稱記得把租金支票放進信封,但對於如何交予麥齊光太太,她則沒有印象,不過記得對方會將收據放進她的信箱。直至其兄臨行前,才知道樓上單位乃曾景文所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