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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建議教育局規定智障兒童學校宿舍安裝具錄影功能閉路電視系統

申訴專員趙慧賢完成對教育局監管智障兒童學校宿舍的主動調查,提出12項建議,包括強制要求宿舍必須設置具錄影功能的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以及安排教育局職員不時抽查閉路電視錄影片段。

趙慧賢表示,受教育局資助的部分智障兒童學校,設有宿舍部,對象是中度或嚴重智障學童。由於教育局視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為學校的一部分,故把宿舍部的日常運作,由學校法團校董會以校本管理的方式管理及營運,而局方則監管學校對宿舍的管理和運作是否符合法例和該局發出的指引。

趙慧賢指出,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發現,教育局並沒有針對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訂立詳細的運作要求及巡查制度,而該局於2021年3月發出的《特殊學校策劃和管理宿舍服務實務指引》,內容亦欠具體。公署認為,學校對宿舍部的監管工作,包括閉路電視系統的運用、對宿生使用約束物或隔離方法的監察、日常巡視的安排、宿舍發生嚴重事故的呈報機制等,有改善空間。

公署在調查報告中向教育局提出12項建議,主要包括:(1)加強《實務指引》的內容,為宿舍部訂明部分日常運作的基本要求,如宿生的日常護理及記錄,並要求學校把這些基本要求納入校本政策及指引內;(2)強制要求宿舍部必須設置具錄影功能的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並在《實務指引》訂明系統的基本要求;(3)教育局職員不時抽查宿舍閉路電視系統的錄影片段;(4)把宿舍部向宿生使用身體約束物或隔離的情況,列為巡視時必須檢視的項目;(5)為針對情緒及行為失控的宿生而採用的身體約束物及隔離措施,制訂詳細和嚴謹的基本指引,包括執行程序及監管機制,並納入校本政策及指引內。

趙慧賢說,寄宿智障兒童的日常起居和醫療護理往往需要倚賴他人協助。「由於他們的表達能力有限,一旦在宿舍部遇到問題,或許難以向家長及其他人清晰訴說情況和表達不滿。我們並不質疑各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在照料宿生所付出的愛心和艱辛。然而,考慮到寄宿智障兒童的特殊情況,學校宿舍部的服務性質及安排與一般學校截然不同,即使業界現時普遍自律,並不代表政府當局的監管責任可被輕視。」

公署表示,教育局大致接納報告的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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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趙慧賢公布教育局對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的監管的主動調查結果。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