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衞生署打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物︱一名38歲男子被捕

衞生署今日在全港多區進行打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物行動,檢獲約10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大部包裝以日文標籤,1名男子涉嫌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被捕。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較早前收到報告,指市面上有人售賣或管有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第1部毒藥的止痛藥物,產品以日文標籤,懷疑未在本港註冊。

發言人說,署方今日派員在尖沙咀、銅鑼灣、上水及元朗等地進行突擊巡查,在一間持牌藥房、一間藥行及兩間店鋪內檢獲約10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產品大多以日文標籤,並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懷疑是含有「布洛芬」(Ibuprofen)和「二氫可待因」(dihydrocodeine)的藥劑製品。一名38歲的男子涉嫌違反藥物相關法例,包括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等被警方拘捕。署方會繼續調查,並會在證據充分時向其他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指出,「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其副作用包括噁心、腸胃不適及胃潰瘍。「二氫可待因」屬鴉片類鎮痛藥,可用作鎮咳及紓緩痛楚,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便秘和昏昏欲睡。含有「布洛芬及「二氫可待因」的藥劑製品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只應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或在醫生指示下使用。

談及衞生署對藥物銷售的監察,發言人說,衞生署對市場和互聯網的銷售有既定監察機制,當發現有人涉嫌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會即時展開調查,需要時亦會把個案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或與其他執法部門展開聯合行動,如發現任何違規行為,定會依法處理。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2年。

發言人續說,根據法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

主圖片:衞生署在執法行動中檢獲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