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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決就被解僱提上訴 不讓林鄭傷害港學術自由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為「佔中案」被判監,港大展開紀律程序檢討戴耀廷去留。港大校委會昨晚(28日)決定即時解僱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戴耀廷指,指辭退他的決定,由港大,而是大學以外的勢力「透過它的代理人作出」,這決定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他續指,香港學術機構的教研人員再難以就政治或社會爭議事宜,自由地對公眾發表具爭議的言論,香港學術機構亦再不能保護其成員免受內部及外在干預。

戴耀廷今早在社交網站表示,決定向港大校監就校委會辭退他的決定提出上訴。他表明,不會讓林鄭月娥在傷害香港學術自由的事上置身事外,大學以外勢力推翻大學的決定是昭然若揭,之後會否提出司法覆核,有待與律師團隊商量。

戴耀廷再表示,雖然離開了港大的崗位,但不會停下法治的研究及教學工作,他計劃以一至兩年時間完成一本有關法治的普及讀物,亦會在香港社區推動法治教育,為香港法治的重生繼續抗爭,同時希望支援其他為香港法治重生而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