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間諜案

國安局拒程翔聘律師

《海峽時報》報道,劉敏儀透露,保安局官員較早前轉交內地國安局書面通知,以程翔涉嫌收錢替台灣做間諜的案件仍在調查階段,偵查機關拒絕其家人替程翔聘請律師的申請。國安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不准程翔聘請律師。根據該條例,程翔有權在拘查期間聘請律師,由律師代理申訴、控告、取保候審等,但必須經偵查機關批准。

8月25日,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譴責北京當局不准程翔聘請律師,是禠奪程翔的基本人權及違反「依法辦事」的承諾及原則。記協強烈要求,中央政府必須以公正、公開和合法的程序及方式審理程翔涉嫌為台灣做間諜的案件,並且盡快依法讓程翔與家人、法律代表、特區政府及任職報社的代表會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