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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不明不白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陳可辛所導演電影《親愛的》,似乎有意把觀眾陷於情義兩難存的矛盾之中,甚至不惜犯上爭議的道德風險;更讓人沒法理解者乃拐帶案受害童鵬鵬患上不明不白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到底所為何事,同時也讓故事變得上文不接下理。
《親愛的》的演員陣容強盛,包括趙薇(演李紅琴), 黃渤(演田文軍), 佟大為(演高夏), 郝蕾(演魯曉娟), 張譯(演韓德忠), 張雨綺(演樊芸)等,其中趙薇演出的確叫人拍案叫絕,黃渤、佟大為和郝蕾也教人驚喜。
演員演出教人驚喜,但故事力則引起不少猜想。兒子失蹤了,父親和母親天涯尋子。他們失去兒子的日子裡,他們愧疚、不安、憂心,度日如年;但又意外遇上一群同鄰,走在一起,最終尋回他的兒子。尋回愛兒,有人高興,有人不甘心,為何不是自己。可是更不幸者是兒子忘記自已,原來生娘不及養娘大是鐵一般的硬道理。
電影似乎說明兩個問題,一是父母緣和兒女緣有時不可強求,血緣有時更不及親緣;二是《親愛的》所說明者乃當壞事變成好事,本身到底是否一件好事,美化罪行是商業考慮,還是劇情需要;受害童鵬鵬為何會患上不明不白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血緣與親緣之爭議,今天其實已乎老生常談,太多之作品涉及相關話題,如去年是枝裕和的《誰掉換了我的父親》。血緣親,還是親緣更貼近,或迕不重要,重要者乃父母為了兒女到底可以犧牲至何種地步。電影中李紅琴為了女兒可以出賣身體;田文軍為了兒子深入虎穴,甚至不惜跳河;魯曉娟為兒子可以犧牲一段婚姻、甚至唯利是圖的律師因為紅琴跪地求諒,更真摰地對田文軍說對不起,心存感動,毅然不收分文替她爭回另一拐帶童之領養權;律師甚至自我麻醉,替李紅琴前設不是共犯、不知情的背景和借口。其實有點不合理,但在在說明每一個人都可以為女兒作出任何的犧牲。法官責難他「為何甚麼案都接」之際,他瞬間呆滯起來,到底又所為何事。
電影一次又一次說明,中國這個社會和國會,不懂從別人角度看問題,似乎為何這個爭議留下難猜想的結論。
第二點,鵬鵬為何會患上不明不白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源自一宗劫案。事件發生於1973年8月23日,二名匪徒闖入斯德哥爾摩市某銀行,挾持四名職員,但他們竟對匪徒心感憐憫之情。李紅琴作為拐帶「共犯」的當兒,也是受害童鵬鵬的養母,李紅琴丈夫在深圳拐帶鵬鵬回到家鄉,紅琴是否知情,電影似乎說明她不知道詳情,但她至少知道鵬鵬來歷不明。但當鵬鵬重見生父母時,距離拐帶當天不過數年光景,兒童記憶真的如斯稀薄,如斯短暫,怎麼已記不起親生父母。筆者在網上閱讀真人版的故事,那個「鵬鵬」重遇父母時,他告诉警察:「那個哭的男人是我爹爹。」那個「鵬鵬」忘不了。這個劇情的變化,似乎為了營造李紅琴面對兩難選擇,也為血緣與養育關係之爭議和矛盾設定了條件。最讓無法理解者乃鵬鵬根本不知道自己其實是人質。
可是,這個爭議是否具有必然性。是枝裕和的《誰掉換了我的父親》同樣以這個爭議為電影素材。但《誰掉換了我的父親》是絶無僅有的意外,《親愛的》則是萬中無一的矛盾。《誰掉換了我的父親》中兩對夫婦互換了兒子,全因意外所致;但《親愛的》則因為一段不合理的情節,編織一段上文不接下理的故事。因為電影上半部之劇情不斷地營造著鵬鵬與父親和母親之關係如何親密,鵬鵬學父親講方言,鸚鵡學舌;又了解母親,他憑著公仔標記便能識別媽媽的轎車。可是,《親愛的》中鵬鵬,失蹤數年便忘記父母親,上半部之戲碼形同虛設,無所必要。陳導這部作品之問題所在,似乎跟《武俠》同一樣,上文不接下理。但商業上是成功的,因為拍出賺人熱淚之場口,犯人變成好人,好不爭議。
鵬鵬如斯「薄情」,反讓筆者想起東野圭吾的《時生》。東野圭吾表示,其寫作小說《時生》之動機,乃他的身邊朋友多育兒女,但他猜想,到底他們的兒女有多少且發自內心地對他們說:「我非常慶幸有你們這樣的父母。」東野圭吾深信這是一個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