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

張震遠(Barry Cheung)

身份:香港商品交易所前主席、前行政會議成員

出生:1958年2月15日,祖籍湖北省陽新縣陽辛鎮。

家庭:

‧父親張寒松曾任港九各界救濟調景嶺難民委員會主任,是中國國民黨黨員。

‧母親路蘊真,其表妹是台灣光華文化中心駐港前主任路平。

‧有三兄一姐一妹,家中排行第五。

‧長兄張定遠曾出任香港星島集團主席

學歷:

‧曾就讀天主教鳴遠中學

‧英國薩塞克斯大學數學及電腦科技一級榮譽學士學位

‧哈佛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工作歷程:

‧早年任職於美國麥卡錫顧問公司,曾擔任美國及亞洲區顧問。

‧2013年5月,張震遠辭任所有公職。

‧1993年從香港麥肯錫公司借調到香港中央政策組出任全職顧問

‧1995年出任市區重建局前身的土地發展公司董事

‧2001年起出任市區重建局董事會成員

‧2004年出任泰山石化執行董事及副主席

‧2005年1月1日擔任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主席

‧2007年4月24日獲委任為市區重建局董事會主席

‧2008年出任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委員,直至2012年底。

‧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期間,張震遠為候選人梁振英助選,並暫停所有公職,出任梁振英競選辦公室主席。選舉結束後,張震遠重新履任所有公職。

‧2012年7月1日出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

‧2013年1月18日獲委任為策略發展委員會副主席

‧2013年4月26日,香港政府刊憲張震遠繼續擔任市區重建局董事會主席兩年,任期由同年5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

‧2013年5月20日,身為香港商品交易所大股東的張震遠,承認於2010年向前金融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借貸800萬元。香港商品交易所因入不敷支,於同年5月18日交回交易牌照。

‧2013年5月21日,向行政長官梁振英申請暫時停止履行所有公職,並獲梁批准。

‧2013年5月24日,向行政長官梁振英申請辭去所有公職,並獲梁批准其要求。

‧2014年初,新利控股非執行董事梁志漢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要求頒令張震遠破產。

‧2015年4月15日,張震遠因欠債最少1.2億元,被香港高等法院頒令破產。

‧2015年3月26日,張震遠承認兩項控罪,包括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未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到期日發薪,以及未按判令支付款項。

‧2015年4月23日,被判即時監禁6星期,是歷來第二位行政會議成員被判入獄。張獲准保釋,條件包括現金5000元、不得離港及24小時內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2015年9月14日,就欠薪案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得直,獲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