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林鄭拒評內地司法 斥議員詆毁港司法制度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發言期間,多名議員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提出質詢。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要求林鄭月娥評價內地的司法,林鄭月娥則回應指,政府官員不適宜評價內地的司法,更指如有議員說「河水不犯井水」,「井水也不犯河水」。

朱凱廸表示,行政長官作為修訂《逃犯條例》後最重要的把關人,對內地的「陽光司法」,包括維權律師王全璋被秘密扣留了三年,審判不公開等有何評價,她是否放心送人返內地受審。林鄭月娥回應稱,特區政府是依法辦事,條例首讀二讀後,會交法案委員會審理。

林鄭月娥指,政府是依照立法會審批的法律做事,香港引以為傲的是獨立司法制度。她又強調,任何議員詆毀本港司法制度,認為香港沒有司法獨立,或指香港司法獨立是廢話,是辜負香港市民,又批評議員時常「唱衰」香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