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立會首讀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李家超發言多次被打斷

立法會今午首讀及二讀《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保安局長李家超發言期間,多名民主派議員不停提出規程問題,公民黨郭家麒要求李家超澄清條例有否牴觸《基本法》第4、5、11條等。其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動議二讀時指,修例目的是希望處理兩個現實問題,包括台灣殺人案及堵塞香港整體刑事事宜的協作制度漏洞,包括地理限制,希望議員支持條例草案,使政府有法律依據,與台灣落實以個案形式處理殺人案有關的刑事司法協助及移送疑犯。

李家超發言期間多次被打斷,有民主派議員高叫「撤回惡法」的口號,多名民主派議員又提出規程問題,包括許智峯說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政府撤回草案,被主席梁君彥指他是濫用規程問題。郭家麒、區諾軒等議員更多次要求李家超澄清不同問題,李家超則指會在法案委員會階段回應。

梁君彥表示,公眾都關注及希望聽取局長的完整發言,認為應讓李家超講完再一併處理,不應打斷。李家超發言後,民主派議員再要求他澄清問題,李家超重申,會在法案委員會討論時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