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陳弘毅讉責衝擊立法會示威者兼批公民黨視法治為無物

記者:張仲華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昨晚在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約2小時後在Facebook發表貼文,批評示威者的行為「違反法治、人權和正義」;又指公民黨在發表的聲明中沒有讉責暴力行為,「視法治為無物」,是「法律人的悲哀」。

陳弘毅在貼文中說:「今天發生立法會被暴力衝擊事件,違法示威人士闖進立法會裏肆意破壞,情況慘不忍睹。香港原本是法治社會,立法會是我們的立法機關,即使議員有不同政見,也是在《基本法》和其他香港法律所規定的框架下為香港的整體利益進行立法工作。我相信我們絕大多數香港市民都會同心譴責今天這些示威人士的所做所為。」

他強調,作為法律工作者,「無論是身體的暴力或語言的暴力,除非是法律所允許的,否則都是違反法治、人權和正義的。」

陳弘毅接着點名批評公民黨:「我剛看到『公民黨』在今晚發表的聲明,它不但沒有譴責或反對那些對立法會的暴力衝擊和佔領行為,而且把事件歸咎於特區政府。這個聲明令我痛心。其核心成員包括大律師的這個政黨竟然可以縱容暴力和明顯犯法的行為,視法治為無物,這是法律人的悲哀,也是香港的悲哀。」

翻查公民黨的Facebook專頁,該黨在昨晚7時許,即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前1個多小時,發表了一篇題為「官逼民反  林鄭立即回應香港人訴求」的「緊急聲明」,之後再沒有發表其他相關的聲明或貼文。該聲明指「由市民的不滿、年輕人的絕望所引發的嚴重衝突事件,責任皆在於林鄭政府閉目塞聽、麻木不仁」,要求特首林鄭月娥立即回應香港人訴求。

公民黨立席梁家傑在陳弘毅發表貼文後約3小時,在Facebook作出回應,批評陳沒有搞清楚「法治」和「以法治人」的分別。

梁家傑說:「如果可以避免的話,無人想要生靈塗炭的革命!如果路易十六、滿清政府或四九年時的國民黨不是抱殘守缺、不願進行公道的社會改革,根本就不會有法國大革命、孫中山和毛澤東的出現!你說要譴責示威年輕人使用暴力,為何你不譴責林鄭月娥政府對三百萬人次上街的訴求不瞅不睬那種以輕蔑囂張表達的制度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