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一連四日打擊網上非法售賣另類吸煙產品,拘捕兩名男子,及檢獲近2,000件另類吸煙產品。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控煙酒辦人員透過恒常進行線上和線下巡查,發現有人在網上非法售賣另類吸煙產品,故採取試買行動。行動中分別在將軍澳及荔枝角的交易現場,以涉嫌非法售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各拘捕1名男子,年齡分別為29歲和39歲,並從他們身上檢獲共1,982件另類吸煙產品。
發言人說,控煙酒辦正繼續跟進事件,並會在證據充分時向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0,000元及監禁2年;而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禁止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和監禁6個月。由今年4月30日起,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用物質,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及草本煙,可被處定額罰款3,000元。如管有多於指定數量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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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衞生署管制另類吸煙產品海報。(來源:衞生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