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話港聞

萬千星輝食炸雞 通訊局罰無綫15萬

【本網訊】無綫去年底播放《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時,期間出現藝員食炸雞環節。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15人投訴,指有關節目明顯地展示某炸雞連鎖店的品牌標誌,令人覺得牽強,干擾觀賞趣味,如同植入式廣告。通訊局調查後,決定無綫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中的相關條文,向無綫罰款十五萬港元。

通訊局表示,考慮了無綫的陳述及相關資料後,認為在頒奬典禮中加插一眾盛裝藝人吃炸雞的環節,令人覺得 牽強,不配合節目的編輯需要,以及干擾觀賞趣味,送食物期間也有中距離至特寫鏡頭持續展示食物盒上的贊助商品牌標誌。局方指,有關環節是為了吸引觀眾留意贊助商的品牌標誌及產品,而沒有任何編輯需要,嚴重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 中有關規管間接宣傳和產品/服務贊助的條文,考慮到上述情況及無綫多次違反相關條文後,決定向無綫施加港幣十五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