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湯家驊不支持現時立《反蒙面法》

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不支持現時以《緊急法》引入 《 反蒙面法 》以平息暴力。他認為,現時看不到要如何經普通程序立法,同時擔心立法後會引起反效果及執法困難。他表示,應待政府展開對話後,觀察街頭暴力有否減少,再嚴肅公開討論立法的可能性。

湯家驊接受電台節目電話訪問時指,民主自由的國家多數有訂立《反蒙面法》,以加拿大為例,違反《反蒙面法》者最高刑罰可處10年監禁。 按照香港沿用的普通法, 若同時違反《反蒙面法》及其他刑事罪行者,一般不會分期執行刑期 ,亦不會因蒙面而加長刑罰。但他表示,若香港效法訂立《反蒙面法》,其細節及刑罰須按社會需要,而法例一般只應用於非法集會或意圖犯法事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