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反水貨客衝突事件

水貨工廈業主入稟收樓及索償

被指有從事水貨商店的德榮工業大廈,其中一個單位業主入稟高等法控告租客,入稟狀指租約訂明單位只能作工業或倉庫用途,租用期間必須遵守法例,但對方擅自將單位作商業用途。原告今年二月兩度收到地政總署來信,要求糾正,否則將物業轉歸政府,並會採取執法行動。原告指兩次發律師信通知被告,但不獲理會,於是入稟要求被告交吉單位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