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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皇崗口岸港方口岸7月31日啟用︱立法會將加開會議審議相關法案

立法會主席和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已同意加開會議,審議在新皇崗口岸的港方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的法例,以期在7月31日零時起啓用港方口岸。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時表示,皇崗口岸重建項目位於深圳市福田區,是特區政府參與落實國家發展策略的重點項目之一,亦是廣大市民期待已久的重大民生工程。目前聯檢大樓主體結構施工建設已基本完成,港深雙方正以「同步施工」方式,全速推進口岸內部建設及安裝工程。

通關時間可縮短至約5分鐘

他說:「重建後的皇崗口岸會定位為港深之間最重要的24‍小時客運陸路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及『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嶄新通關模式。整體通關時間將由現時落馬洲/皇崗口岸約30分鐘,大‍幅縮短至約5分鐘。設計通關流量會由目前每日約40,000人次增至每日約200,000人次,而在港鐵北環線支線開通後,更可提升至約每日300,000人次。」
   
他指出,在中央支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6月26日決定,授權香港特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國務院也於本7月8日作出批覆,同意港方口岸區自今年7月31日零時起啓用,並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並訂明港方口岸區的範圍。特區政府為此需進行本地立法,為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
   
鄧炳強說,特區政府除了有責任爭取立法會早日通過《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以落實「一地兩檢」安排外,亦須要就港方口岸區的實際運作需要,制定多項附屬法例,並要港方口岸啓用時同時生效,令整套法律框架到位。為此他已去信立法會主席和內務委員會主席,「請求他們考慮加開特別會議,以期《條例草案》和所有附屬法例均能於7月31日前通過和訂立」。他很感謝立法會主席和內務委員會主席同意明日加開內務委員會會議。
   
他指出,《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的草擬以同樣採用「全面司法管轄」模式落實「一‍地兩檢」的深圳灣口岸的《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為藍本,兩者結構大致相若。深圳灣口岸的「一地兩檢」運作安排,自2007年開通以來一直行之有效,是可借鏡的成功經驗。

條例草案主要內容
   
《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的主要內容包括4方面:

(1) 宣布位於中國內地皇崗口岸的某些地域為港方口岸區;
(2) 使香港法律適用於港方口岸區,並就香港法院在這方面的司法管轄權訂定條文;
(3) 擴闊某些已有權利和義務的地域界限至包括港‍方口岸區;
(4) 制訂條文,以輔助解釋日後的文件和法院命令。

相關附屬法例

鄧炳強指出,政府需要訂立的相關附屬法例包括:

(1) 根據《公安條例》,向跨境司機、乘客及旅客給予進出港方口岸區禁區的一般性許可;
(2) 分別根據《入境條例》及《入境事務隊條例》,在港方口岸區內指定羈留地點;
(3) 將港方口岸區加入《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附表1作為指明管制站;
(4)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將獲發牌照可在新界出租或載客的的士之許可營業地區,擴展至港方口岸區內的所有道路;(5) 豁免獲內地當局認可的內地流動網絡營辦商受《電訊條例》的領牌規定所限,以便它們在港方口岸區內提供公共流動無線電通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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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新皇崗口岸構思圖。(來源:建築署給立法會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