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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明邨明恩樓住戶出入須提檢測證明

沙田民政事務處聯同田心警署、醫療輔助隊、房協及有關部門,在沙田乙明邨明恩樓展開強制檢測公告執法行動。由(24日)早上六時起,出入明恩樓的居民必須出示根據政府早前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在今年12月17日至21日期間,曾參與政府安排的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通知或相關證明。

當局表示會派員聯同房協人員到訪明恩樓每個住戶,查驗所有住客是否已進行檢測。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檢測結果電話短訊通知或相關證明,即屬違反強制檢測公告,可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政府表示,自透過公告要求進行強制檢測以來,市民大致配合,執法人員會先發出口頭警告,並容許市民即時到明恩樓附近的流動檢測站進行檢測。在未有檢測結果前,市民必須留在家中,以減低社區傳播的風險。

政府呼籲曾經在強制檢測公告下指定時間(12月1日至16日)曾身處乙明邨明恩樓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如未進行檢測,應盡快前往流動檢測站進行檢測,否則一經發現可處定額罰款。

(新傳網資料圖片:乙明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