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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美容誤殺案 三被告保釋候訊

【本網訊】DR醫學美容集團事故導致一名女子死亡案,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3名被告各被控一項誤殺罪,獲准以2萬至5萬元保釋。
記者:李珮怡、梁梓祺 編輯:徐梓樺

三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等候法庭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把案件移交高等法院審理。案中第三被告至今仍未有律師代表,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17日作交付程序,眾人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案情指,在2012年10月,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醫生麥允齡及助理陳冠忠三名被告,為事主陳宛琳進行實驗性質的治癌療法,涉嫌嚴重疏忽,非法殺死陳宛琳。過程涉及抽取死者的血液樣本,交到實驗室,由第三被告陳冠忠處理及混合,但他並非合資格人士。其後,再由註冊醫生,即次被告麥允齡,將經處理的血液注入陳宛琳體內。

控罪指,周向榮和麥允齡沒有向死者詳盡解釋涉及的風險,亦無確保血液不受污染,二人嚴重疏忽,乃導致陳宛琳死亡的主因。

案件編號:ESCC4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