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國際名牌遭內地山寨圍攻

NB再敗訴丟「新百倫」商標

創立於1908年的美國全球知名運動品版NB(New Balance),在中國自2013年引起的商標權糾紛案,廣東法院作出上訴判決,維持一審原判,即當年搶先註冊的內地公民周樂倫繼續持「新百倫」商標,正版的New Balance反而不能使用,但一審判賠款項達9800萬元人民幣,則改調至500萬元。

周樂倫2013年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狀告New Balance侵犯周名下「百倫」和新百倫」註冊商標專用權,法院2015年4月判賠償原告經濟損失9800萬元,但被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手寺New Balance公司敗訴,不能再用「新百倫」商標,但下調賠償金額。

New Balance2003年4月15日註冊“New Balance”商標並獲得核准在第25類「鞋」上使用。New Balance之後2006年在上海成立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負責在內地銷售,同時使用「新百倫」作為中文名稱進行宣傳及營銷,但原來中國公民周樂倫早於New Balance註冊了「新百倫」,引爆這10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