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向特首掉擲杯案

案件續審 梁指沒受傷屬好運

黃毓民向特首掉擲杯案今續審,無代表律師的被告黃毓民向證人梁振英盤問時指,特首辦在事後發出的聲明中沒有提及普通襲擊,只是投擲玻璃器皿,質疑是否應控告刑事毁壞較恰當。」

特首梁振英作供時回應,控告人及罪項是警方職權,且當時玻璃杯碎後碎片細且數目多,容易令人特別是眼睛部位受傷。這相比刑事毀壞一隻杯的情況要嚴重,更稱他「無受傷係好彩」。被告亦質疑,梁覺得碎片如此危險,為什麼事後仍將碎片撿起並放進衣袋,問梁是否「練過鐵布衫?」梁回應指,玻璃碎片飛濺時危險,但袋着時不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