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新聞熱話暗角七警毆打曾健超案港聞

曾健超佔領期間涉襲警案今開審

【本網訊】前年佔領期間疑遭警員毆打,「暗角七警」主角公民黨成員兼社工曾健超,被控1項襲警及4項阻差辦公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法院開審,曾健超否認全部控罪,審期暫定5天。

控罪指,曾健超當晚凌晨在龍和道花槽處將有味液體潑向花槽下方的11名警員,及後又極力抗拒制服他的4名警員,引致4項抗拒警務人員控罪。控方庭上表示,將傳召11名證人,亦會將警方拍攝片段及一段亞視新聞片段呈堂,其中4名警員能在片段中認出自己,但控方不會傳召亞視員工作供。

被告曾健超(40歲)被指於前年10月15日在龍和道隧道上面的花槽,襲擊正執勤的警員黃凱文、張嘉恒、李俊傑、林展恒、徐康盛、何德章、劉浩明、黃信偉、張善衡、黃偉諾及周修民,及後抗拒制服他的4名警員畢宏達、程英偉、鄭浩漳及傅駿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