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許仕仁貪污案

上訴庭准許仕仁等四人上訴至終院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涉及貪污的案件,上訴庭批准4人就其中一項有關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到終審法院。上訴庭同意第五控罪涉及重大的法律觀點爭議,當中涉及能否證明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基於知道許仕仁將出任政務司司長,並會在任期間優待或傾向優待提供金錢的人。另外,上訴庭亦就訟費作出裁決,郭炳江和陳鉅源需各自向律政司支付四成上訴訟費,關雄生須支付一成。律政司原本有意向許仕仁索取餘下一成訟費,但考慮到他已經破產,故毋須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