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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拒警方向傳媒取片申請

【本網訊】前年佔領運動期間,金鐘添馬公園七名警員涉嫌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事件,律政司上月代表警務處以公眾利益為由,向高等法院申請向無綫電視、《蘋果日報》、有線電視、亞視及經營 nowTV的PCCW Media Ltd共5間傳媒,要求交出當天由曾涉嫌向警淋液體至他被帶離變電站期間約23分鐘的新聞片,同時交代攝影師身份。法官今頒下判詞,拒絕律政司要求, 但由於兩宗案件仍未開審,法官未有透露詳細理由。

曾健超及涉案七名警員逾一年後分別被落案起訴,案件已排期分開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