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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判監18個月

【本網訊】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今早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入獄18個月。案性指劉夢熊於2013年兩度向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發信及電郵,威脅二人終止廉署對他於東方明珠串謀詐騙案的刑事調查。劉在被押解離開法庭時,向公眾席叫道:「歷史將宣判我無罪」,有記者問他有沒有話向梁振英說時,他冷笑一聲:「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無。公道自在良心。」,並強調肯定會提出上訴。

法官判刑時指出,本案嚴重之處,在劉致函的對象梁振英及白韞六均為本港最高層官員,而劉在特首選舉前已與梁振英建立關係,他在信中提到要梁向白打招呼,案情非常嚴重。法官認為,要彰顯司法公正,不能以人事關係影響其獨立性,否則必然嚴重影響司法獨立,打擊公眾對本港司法制度信心。法官指,考慮劉無案底,經歷3年審訊承受不少壓力,亦有多人包括前特首曾蔭權寫信讚揚他為社會貢獻良多,而且審訊時同意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但因劉無特別減刑因素,判監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