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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裁定 李卓人梁國雄收捐款涉違規不成立

【本網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裁定,工黨李卓人和社民連梁國雄被指收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捐款而違反《議事規則》的投訴不成立。

委員會報告指,兩個個案中,泛民委員信納李梁兩人只是分別代工黨及社民連收取捐款,但建制派委員則不信納,由於贊成及反對票數均是3比3,最終要由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投票決定,因規定主席的投票不可導致過半數通過投訴,故葉在兩個個案都投下反對票,令兩個投訴不成 立。

早前公民黨梁家傑、毛孟靜同被指收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捐款而未有申報,兩人的投訴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