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港大校委會洩密風波

港大校委會禁馮敬恩參與保密會議

港大校委會晚上舉行會議,校委會主席梁智鴻表示,學生會長馮敬恩兩度違反保密協議,未能承諾遵守保密,因此會上討論機密的保留事項(reserved item)時,不讓他繼續參與,並希望他下次可向校委交代。梁智鴻稱,馮敬恩在7月28日學生衝入校委會前,把會內討論內容告訴外面的人,8月開會時已叫他交代,但他說需要時間,至今已有兩個月。第二次是上次校委會開會後,在記者會上披露多名校委在會上的發言,梁智鴻指兩次均明顯有違保密協議。
會後馮敬恩在記者面前質問梁智鴻,校委在未有法律諮詢的情況下,就禠奪了他作為委員開會的權利,是否未審先判。其後,馮敬恩召開記者招待會,指他雖仍屬委員,卻無法參與保留事項,如深圳醫院議題、捐款風波等。他指出,根據港大章程,校委會無權在作出裁決之前就對他作處分,亦無賦權校委會充當司法角色作出裁決。
校長馬斐森則表示:「我來香港之後感到震驚,一些程序的保密制度缺乏尊重,特別有些事影響了港大的運作。我很高興校委會嚴肅處理,我想指出違背校委會的保密原則,早在馮敬恩成為校委前已出現,所以這不是針對個人,而是保密原則的問題。」
另外,梁智鴻最後一次主持港大校委會會議,他表示,已服務母校11年多,感謝校委對他的支持及給予的意見。他說,多年間港大有起有落,對於能興建百周年校園、擴闊地圖,包括興建港大深圳醫院等感到開心,相信領導層及所有持份者會帶領港大獲取更輝煌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