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新界村屋僭建風波

孫明揚涉僭建自認不夠敏感

《東周刊》報道,時任教育局局長孫明揚位於跑馬地寓所建有違例僭建物,更於2006年他在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期間,被其「下屬」的屋宇署署長「釘契」,惟他未有理會。涉有違例僭建的孫明揚大宅,位於跑馬地菽園新臺其中一座最低層,據傳媒報道,其中一幅面向E座的外牆有僭建物,加建了洗手盆、大閘及擴建了房間。

孫明揚承認於1994年購入該單位時,在地下庭園的加建部份已存在,他用來放洗衣機和雜物,到2006年4月,他接獲屋宇署要求他在兩個月內拆除僭建物,但他認為,該僭建無即時危險,所佔範圍只是幾十呎,未有理會,至同年6月,他被屋宇署「釘契」。但他承認,敏感度不足,未能以身作則,已委託合資格承建商進行清拆。

屋宇署稱,署方於2005年9月接獲投訴,發現包括孫明揚的單位在內,有幾個單位都在地下庭園裏加建僭建物,但無結構危險,亦無妨礙走火通道,並不屬於需要即時取締的類別。屋宇署說,考慮到建築物的最新情況,以及回應社會意見後認為,要以更嚴厲態度對付僭建物,並已修訂自2001 年開始採用的僭建物執法政策。在新的執法政策下,署方會擴大須予以取締的僭建物涵蓋範圍(包括在樓宇天台、平台、天井及後巷的僭建物,不論它們對公眾安全構成的風險程度或是否新建),以便有系統地清拆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