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香港屋邨食水鉛超標事故

林鄭指迫官飲鉛水乃羞辱政府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政府對食水含鉛超標事件存在「認知不足」,如果理解成「無人要負責」的話,就是泛民議員扭曲其意誤導公眾。她指承建商負最大的合約責任,持牌水喉匠也需根據《水務設施條例》以確保食水設施不含鉛,故此也要負上法律責任。另外,水務署和房屋署作為監督的角色,故有行政責任;問責官員對事件責無旁貸,負責政治責任,但林鄭強調這不代表有公職人員「有法不依」。林鄭月娥指,有兩名官員在啟晴邨發現食水含鉛後到屋邨解釋時,被居民強迫飲「鉛水」,行為不能接受,因為官員乃代表特區政府的尊嚴,認為此舉是侮辱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