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敢批港聞

黃之鋒提降參選年齡 18歲非年少無知

主持:李穎珊

【文字版】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早前申請司法覆核,希望能降低立法會地區直選選舉參選年齡至18歲,使更多年輕人可參選,以改變議會『老人政治』狀況。

消息引起各界爭議。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認為,年輕人心智未成熟,缺乏工作及社會經驗;亦有人認為此舉能使年輕人的聲音進入議會。

其實早於1994年,政府就已經修訂選舉條例,將投票年齡降至18歲。即表示政府同意年輕人有能力去判斷誰能代表自己在立法會表達意見,才賦予年輕人權力去為自己發聲。而且參選全國人大常委的最低年齡亦是18歲,即國家亦信任年輕人的能力可以參政。

如果把18歲年輕人未可有參選權,歸咎於年輕人的天真無知,那麼他們理應不可擁有投票權,換言之中國政府讓他們參選全國人大常委,是否也是不智之舉呢?要是年齡大相等於見多識廣,吳亮星怎會說出喝鉛水可延年益壽這荒謬的說話?

立法會是人民選出的代表,需要社會上不同聲音和意見。既然能夠容許不同政治立場的政黨共處立法會,那麼年輕人的聲音也不容忽視,這才算得上真正的多元社會。

撰文:李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