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重大醫療事故

醫院誤診切扎鐵工四分一肺

據《蘋果日報》2015年9月16日報道,指一名姜姓的把鐵工人,在2012年12月16日,在地盤工作時感到胸口感痛楚,當日即已到將軍澳醫院急症室求醫,照X光之後發現胸骨輕微骨裂外,左上肺有一個陰影,安排翌年進行電腦掃瞄。醫生在2013年6月5日,發現他左上肺陰影由早前直徑1.5厘米擴大至1.9厘米,懷疑患癌,遂轉往伊利沙伯醫院胸肺科。

 

事主在兩星期後到伊院見醫生,對方指他肺生瘤要做切除手術,醫生更強調「良性惡性都要切」。最終簽字同意,排期在同年7月24日做手術,其後更簽署肺癌教學同意書。不過,手術後事主被告知,切去肺組織經檢驗證實是肺結核,並非肺癌。醫生更指「一日未切出嚟都唔可能肯定(癌),我只負責手術,鬧我都冇用。」

 

被切除四分一肺部,事主肺容量大減,行兩層樓梯也感到氣喘。雖曾兩度申請法援循法律途徑追討,可惜被指無質實證據而遭拒絕。其後聲稱受另一宗醫管院自揭的「東區醫院切錯肺事故」啟發,遂公開事件。院方正跟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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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醫院切錯肺事故

東區醫院發生嚴重醫療事故,錯把一名64歲的男病人診斷為肺癌,切除他肺部的四分之一。該名男病人本需進行眼科手術,事前替肺部照X光,發現他肺部右下方有兩處陰影。醫院在5月28日替病人進行電腦掃描定位抽取肺部組織化驗,顯示肺部有惡性腫瘤;在接受正電子斷層掃描時,也顯示癌症影響肺部及淋巴腫脹,在8月11日被轉介往瑪麗醫院進行手術,切除骨部四分之一,於8月23日出院。不過,瑪麗醫院在手術後,把病人已切除的骨部組織再化驗時,未有發現癌細胞,東區醫院則指病人樣本被污染。院方事後與病人家人會面,予以深切慰問及道歉,將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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