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林

身份:華潤集團前董事長

出生:1963年生於濟南

學歷:同濟大學工程力學學士

家庭:

‧父親宋吉清

‧已婚

簡歷:

‧1985年進入華潤集團,歷任香港華潤石化經理、高級經理、助理總經理、副總經理;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企發部總經理;華潤投資開發公司董事長等。

‧2001年11月,任華潤創業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

‧2004年12月,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華潤創業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總經理。

‧2006年11月,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2008年5月,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主席;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副主席;吉利汽車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011年,辭去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2012年,當選為黨的十八大代表,兼任香港中國企業協會會長、吉利汽車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2013年7月1日,獲香港政府委任為太平紳士。

‧2013年7月,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通過微博實名舉報,宋林在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併購案中故意致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

‧2014年4月15日,王文志再度實名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宋林立即回應舉報為「捏造中傷」。

‧2014年4月17日,據中紀委網站消息,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4月23日,華潤集團召開集團全體領導會議,宣布免去宋林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2014年5月5日,香港政府宣布,行政長官自即日起終止宋林作為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的委任。

‧2014年5月20日,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十五次主席會議,通過關於撤銷宋林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並將在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追認。

‧2015年9月11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紀委對宋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宋林因涉嫌收受賄賂、貪污公款、與他人通姦等,其中貪污、受賄問題涉嫌犯罪,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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