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霸王控告壹週刊誹謗案

法官:考慮新聞自由扣減賠償金

《霸王》與《壹週刊》與訟雙方均完成結案陳辭後,主審法官陸啟康抽後裁決,並主動提問,若裁決有利於《霸王》,否應在新聞自由與財政損失之間作考慮,以新聞自由的原則扣減賠償金額。他表示擔心若媒體報道時需要擔心巨額賠償,可能沒有媒體願意作出同類的調查報道。但代表《霸王》的資深大律師鮑永年反問,如果市民都需就誹謗行為負責,何以傳媒只需負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