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少年網上批李光耀被判入獄

余被判表面罪名成立 拒認罪

余澎杉被判表面罪名成立,他不認罪,但選擇保持緘默,不願答辯。案件原定早上9時30分在國家法院開審,但拖至一個半小時後才進行,只花約15分鐘就結束。當法庭職員向站在被告欄里的余澎杉讀出控狀後,他輕聲告訴法官:「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