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

陳弘毅
現職: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陳氏基金憲法學教授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清華大學、吉林大學、中山大學客座教授

 

出生:

1958年出生於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

 

學歷:

‧就讀聖保羅男女中學

‧1980年 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律系

‧1982年 取得哈佛法學院法學碩士

‧1984年 獲香港律師資格,並開始任教於香港大學法律系

 

研究專長:

‧憲法學

‧法理學

 

工作歷程:

‧1993年至1996年 任香港大學法律系主任

‧1996年至2002年 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榮譽:

‧SBS 、JP

‧2002年 獲委任為太平紳士

‧2010年 獲頒授銀紫荊星章

 

著作:

‧1986年 《香港法制與基本法》

‧1987年 《人權與法治: 香港過渡期的挑戰》

‧1990年 《香港法律與香港政治》

‧2003年 《法理學的世界》

‧1999年 《香港法概論》

‧2012年 《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

‧2013年 《西方文明中的法治和人權》

‧2013年 《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民主憲政》

‧2014年 《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法治探索》

‧2015年 《香港基本法面面觀》

 

政治理念:

多次公開表示須維護中央權威,被視為較傾向親北京中央政府

香港政制發展:

‧2013年12月 曾表示「我唔知所謂真普選點定義」,因為基本法規定的制度,未必是一個完美,合乎所有民主準則的制度

 

‧2014年 曾指提名委員會須保留四大界別組成方式,以保障佔少數工商界利益

認為泛民主派不能堅持普選,因若2015年政改方案拉倒,很可能到2047年都不會有普選

 

‧2015年1月 提出「白票守尾門」方案,即最終如果有過半數白票,選舉將變成無效

具體指出可由提委會自行選出「臨時行政長官」,任期兩至三年,具體年期可以再商討

指「白票守尾門」方案不存在任何司法覆核問題,因即使中國選舉法亦會將白票計算在內

 

‧2015年4月 接受香港電台專訪時說「袋住先」是令合資格選民「袋一張選票」,認為「有票比無票好」,建議政府可以此游說市民支持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