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曾蔭權涉貪風暴

曾蔭權設委員會檢討特首申報制度

時任特首曾蔭權親身出席電台節目,澄清近期一連串的報道,他說任內為避嫌,一直沒有置業,他原擁有的物業已出租,租約年底屆滿,又說他和太太有不少衣服及雜物,需要另覓居所。

他稱,過往幾年一直找尋居所,期間在一個場合遇上黃楚標,才知道其東海花園君豪閣會所將改建出租或出售。至2010年,黃楚標再向他查詢是否有興趣租住君豪閣後,單位才裝修,當時曾太先後觀看單位兩次。

他說,2012年2月確認裝修差不多完成,趕及在他卸任前完工,才簽訂租約,以每年100萬港元租住面積626.4平方米的單位。他指出,簽約前已向黃楚標表明,必須付以市價租金,簽約後再要求黃確認單位以市值租金出租。

對於行政會議當日討論向黃楚標投資的香港數碼廣播發牌時,他沒申報租住黃楚標物業,是因為行會在發牌事件上討論很少,主要由廣管局負責,且他當時只是有意向租住物業,沒意會要申報,而他不是在香港租樓。

此外,曾蔭權透露,於2009年10月及2012年2月共兩次乘坐私人飛機,分別到日本觀賞紅葉及到布吉島。其中日本之旅是坐由朋友租來私人飛機,他和妻子共支付18.8萬元費用;布吉之旅則支付5900元的經濟客位費用。

至於2011年4月及2012年2月,曾蔭權稱因「貪方便」希望中途在坪洲及大嶼山落船,故兩次都乘坐朋友的私人遊艇由澳門返港,每次支付市價約500元船費。

曾蔭權說,連日來的指控已感到傷害,又否認自己貪,強調行事一直規行矩步,對得住良心,擔任公職45年以來都依足規矩辦事,規矩甚至較過去更嚴謹,但承認世界變了,跟市民的期望會有落差,日後會汲取教訓。他說:「這幾天我做了很多次反思。當然我不承認我自己有任何所謂貪的情況出現。我們經常認為自以為是,自以為滿意的時候,我做了幾十年公職,我懂得分公及私,應該香港人可以接受,事情原來不是的。」

曾蔭權又宣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檢討對特首、問責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的規管,包括申報投資、接受利益及款待等安排,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

委員會由已退休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主持,成員包括傳媒界馮紹波、學術界廖柏偉、社福界邱浩波等人,預期要用二三個月時間完成報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說,成立委員會是回應社會需求,並非援兵之計,但若建議涉及修例或需下屆立法會處理,亦相信下任特首會列為首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