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霍家爭產案

霍震宇上訴重開爭產案得直

上訴庭頒下判詞裁定霍家長房三子霍震宇與長房兩女兒上訴重開爭產案得直,可於28日內向法庭就和解協議提交文件。

上訴庭書面判詞指出,和解協議複雜,涉及重大利益,但原審法官尚未聽取口頭證供,便裁定協議應如何闡釋是犯了錯誤;另一方面,霍震宇等3人在簽署和解協議時,對南沙項目的回購權益所知不多,法庭在他們未釋除疑慮下,就直接要求各家族成員執行和解協議,做法有欠妥當。

判詞又提到,與訟各方已同意,透過一位各方均尊重及信任的「大人物」做調停,希望達成和解,因此法庭會將原本的爭產官司繼續擱置,但霍震宇等3人可於28日內提出新訴訟。至於訟費方面,上訴庭要求與訟各方提交進一步的書面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