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釋法權爭議

港區全國人大討論解決終院判決4個方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舉行晚宴,討論出席3月召開的9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有關工作,也談及香釓終審法院在1月29日的判決的問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召集人譚惠珠晚宴後表示,根據基本法158條,特區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對基本法的解釋權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授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憲法上有力補充及澄清法律。

譚惠珠說,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因應這問題組成一個由袁武擔任組長的專責小組,從法理角度進行研究,並從法律程序上研究出4 個可行處理方法,包括:

1. 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解釋;

2. 修改基本法;

3. 終審法院在認為當的況下作另外的處理;

4. 用行政手段防止太多人來得太快,令香港無法承擔。

但各代表對於這4個方法未有一個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