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保衛皇后碼頭事件

拒列皇后碼頭為法定古蹟 何志平:無受政府壓力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拒向特首建議,將皇后碼頭列為法定古蹟。

何志平重申,局方是因應歷史、考古等因素,否定皇后碼頭為法定古蹟,沒有受到特首或政府壓力,皇后碼頭是有歷史價值,但未達到列為法定古蹟,也不及並非法定古蹟的大會堂建築群等。

他承認,作出決定前有與特首及政務司司長討論及匯報,但他否認受到特首指示,特首亦沒有給與意見,強調自己「無受任何壓力、無受任何委屈」。但議員就質疑,有關決定是政治決定,民主黨楊森對何志平的決定表示遺憾。

民政事務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指,有其他建築物歷史價值較碼頭更高,如獲評級的建築物,包括舊域多利軍營軍火庫、舊南九龍裁判署等,代表性遠較碼頭為大。

文件又指,殖民時期港督抵港履新方面,「登岸」地點的歷史意義,顯然遠遜於其他如「宣誓」地點等。後者標誌着港督任期之始,也確立港督任命的核心程序。現時立法會大樓(前最高法院)和供港督宣誓就任的大會堂,其歷史意義較碼頭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