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

陳光誠

身份:中國盲人維權律師

別號:赤腳律師

出生:1971年11月12日生於山東省臨沂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

學歷:

‧1998年畢業於青島市盲校

‧2001年畢業於南京中醫藥大學

家庭:

‧妻子袁偉靜是外語教師

‧2005年起妻子、女兒遭軟禁於家中

簡歷:

‧一歲時得眼疾,因家貧未就醫,導致雙眼失明,18歲才就讀小學。

‧1996年寒假,臨沂當地政府違反根據1991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殘疾人士可減免稅收的規定,直到1996年依然在向殘疾人士徵稅,陳光誠與當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到北京上訪制止臨沂地方政府違法徵稅,後臨沂地方政府接到上級批示後,終於表態要停止向殘疾人士徵稅。

‧1997年,家鄉東師古村的村委會開始實行「兩田制」,可能加重了村民的負擔,陳光誠通過《半月談》了解到上級政府不允許搞「兩田制」。1998年夏到北京上訪,最後終於制止村裏的違法「兩田制」。

‧2000年至2001年,陳光誠在中國法學會發起並負責「殘疾人維權項目」。

‧東師古村因為造紙廠排污,水源惡臭,有村民突然得怪病死亡,村民孩子入學體檢不合格,陳光誠判斷「與河水有關」投入取證,並聯合村幹部募集河流兩岸約4萬名村民的簽名,把造紙廠告上法庭、停止生產並治污。2000年,陳光誠主動申請英國聯邦基金20多萬元人民幣扶貧資金,為村民修建163米的深水井,村民也自發參與水路建設,僅用了政府工程開價的三分之一費用就建成。

‧2002年試圖在北京成立殘疾人士民間維權組織,惟最終不成功。

‧2003年7月至8月,陳光誠夫婦以訪問學者身份前往美國訪問,參觀並了解當地殘疾人士機構。

‧2003年9月,陳光誠在北京乘坐地鐵,檢票員以其沒有當地盲人免費乘車證為由,要求其購買車票。但根據《殘疾人保障法》第44條的規定,殘疾人可以免費乘坐地鐵。陳光誠告上法庭,並獲得勝訴。此後,外地盲人也可免費乘坐地鐵。

‧臨沂市地方政府在計劃生育工作上存在野蠻行為,2005年陳光誠和其他人士向媒體和有關部門揭露情況。陳光誠被軟禁在家,並且多次被毆打。數名律師先後介入此案,並前往臨沂進行調查取證,但遭暴力襲擊。在輿論壓力下,中國國家人口計生委官員發表講話,稱要着手調查此事,但陳光誠繼續被軟禁。

‧2006年3月11日,陳光誠被臨沂警方從家中帶走後與外界失去聯繫。

‧2006年6月11日,陳光誠家人收到其被刑事拘留的通知書,說明陳光誠被指控於2月5日與其妻衝擊政府大樓及打砸公共財物。

‧2006年8月18日,山東臨沂沂南法院開庭審理,陳光誠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當天法庭沒有做出裁決。

‧2006年8月24日,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判處陳光誠有期徒刑4年3個月。

‧2006年10月30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縣法院的判決結果,要求發還重審。

‧2006年12月1日,沂南縣法院宣布對陳光誠維持原判。

‧2007年1月12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維持對陳光誠的一審判決。

‧2008年1月24日,德國電視一台製片人陳露及其採訪小組一行4人前往東師古村,希望對袁偉靜進行採訪,但進村後旋即遭遇攔截、恐嚇威脅。

‧2008年7月,袁偉靜受陳光誠委託,發表《致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公開信》,在信中她希望國家領導人能「體會一下我在日常生活中所受的屈辱和無奈。希望我們的國家領導人聆聽一位服刑盲人對國家興衰成敗的擔憂」。

‧2009年3月8日,記者王克勤帶着一個學生前往東師古村,試圖帶點生活用品給袁偉靜,也遭毆打驅趕,無功而返。

‧2010年9月9日,陳光誠出獄,被警車接送回家,此後即被軟禁在家。

‧2012年4月下旬,在4位網友的協助下逃離上百警察與村委監視,進入北京的美國駐華大使館。

‧2012年5月2日,在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陪同下離開大使館,到達北京市朝陽醫院。

‧2012年5月6日,美國紐約大學證向陳光誠發出邀請,希望陳能成為紐約大學法學院的訪問學者。

‧2012年5月9日,紐約大學法學院向陳光誠提供獎學金。

‧2012年5月20日,陳光誠抵達美國紐約。

‧2013年6月23日,陳光誠訪問台灣18天,成為在中華民國國會立法院發表公開演說第一位中國大陸維權人士。

榮譽:

2006年:美國《時代》雜誌時代百大人物

2007年:麥格塞塞獎——「突出表現領袖」

2012年:美國國會蘭托斯人權獎

2012年:美國「人權至上」組織年度人權獎

2013年:英國國會威斯敏斯特人權獎

2013年:對華援助協會「捍衛自由勇氣獎」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