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特首2017選舉方案

行政長官2017選舉方案出爐

行政長官2017普選方案出爐,政改進入最關鍵的第三部曲。依照方案,有意參與行政長官普選的人士需要先過兩關,獲120名或者多240名提名委員會委員記名推薦即可入閘;若要出閘,參選人必須爭取過半數提委支持,而每名提委最少須提名兩人,最多可全部提名。經提委逐一無記名投票後,獲得最高票的二至三名參選人才可進入最後的普選角逐。 在由全港500萬市民投票的普選中,一輪決勝負,白票將計作廢票,得票最多者將成為香港首位普選行政長。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港府提出的方案已經為行政長官普選注入「更大的競爭性」和「民主成分」,由於提名委員的提名次數不受限制,不同政治背景的參選人,包括反對派(泛民)人士成功取得提名的機會也相應提高。 (照片來源:香港電台)

 

                                                       2017年特首選舉方案

 

1200人提名委員會構成及產生辦法 ‧按現時選舉委員會4大界別、共38個界別分組組成‧各界別分組及界別分組委員數目維持不變‧產生辦法及選民基礎,與現時選舉委員會的大致不變
「入閘」階段 ‧1/10即120名提名委員會推薦,就可成為參選人‧設定推薦人上限為240個提名

‧每名提委只可推薦1名參選人

‧制度上可容許最少有5名和最多10名參選名額

「出閘」階段 ‧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每名提委最少要投票支持2名參選人,最多可支持所有參選人,即是「2至N」票

‧獲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並獲最高票的2名或3名參選

人,可成為候選人

‧若沒有、只有1名,或超過3名參選人獲過半數支持且

有同票數問題,具體處理程序由本地立法規定

 普選階段 ‧以「得票最多者當選」的方式選特首‧只舉行一輪投票,不需取得過半數有效票

‧白票會被視為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