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袁世凱選大總統

大抵中國共產黨員都有相當高的語言偽術天份。被指是地下黨員的特首梁振英如是、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如是、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如是。

梁振英的往績路人皆知,不提了。李飛早前訪港用法律術語包裝假貨,便騙倒不少人。例如他說只要符合基本法第44條,任何人都可參選特首;這說法令泛民想入非非,以為北京沒有封死「公民提名」的路徑。郝鐵川則進一步將這說法推展到「國際」層次,指特首參選資格與外國大同小異,符合國際標準云云。

事實上,李飛提出的:一,提名委員會是唯一提名機構,採機構提名,反映集體意志;二,要規定候選人數目。這兩點已足以扭曲參選權。

學者馬嶽說,他最近探討各國提名制度對選舉的影響,但只找到極少相關研究,他推斷是因為各國選舉提名門檻不高,更不會限制候選人數目,參選難度不大,對選舉過程和結果沒有影響,所以少人研究。

香港「阻人參選」的提名機制,顯然世所罕有,舊中國倒有一個範例。1914年袁世凱御製的「修正大總統選舉法」,參選資格也很寬鬆,幾乎與基本法第44條一樣:「中華民國人民,完全享有公權,年滿四十歲以上,並居住國內滿二十年以上者,得被選舉為大總統」。實際上「選舉」過程完全掌握在現任大總統手中,其竅妙正在於「提名機制」和限制了候選人數目。

候選人最多只能有四個,首先一個是現任大總統自己,其餘三人,則由現任大總統「代表民意」從合格者中「推薦」。雖然當時只得參政院成員和立法院議員有份投票,但其「精神」與香港未來的所謂普選何其相似?21世紀的「新中國」還在玩袁世凱的選舉把戲,嗚呼哀哉!

《香港評說》 馬偉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