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

身份:台灣總統府秘書長

別名:花媽

出生:1950年6月10日生於台灣省台北縣羅東區三星鄉

學歷:

‧1968年畢業於世界新聞專科學校圖書資訊科

‧2000年:於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

家庭:

‧在家中5位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二,上有一位姊姊。

簡歷:

‧1969年擔任台灣省議員秘書,服務省議員郭雨新,郭雨新當時是中國青年黨籍的台灣省議會議員。

‧1979年:擔任美麗島雜誌社編輯委員

‧1979年12月13日,因牽涉美麗島事件而被捕。1980年3月18日,以叛亂罪被起訴。服刑6年又兩個月後,於1986年出獄。

‧1986年:台灣關懷中心代理主任

‧1986年至1991年:民主進步黨中央評議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主任

‧1990年至199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1991年至1993年:第二屆國大代表

‧1992年至1994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1994年至1998年: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1998年至2000年: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2000年至2005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6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4日:高雄市市長

‧2012年3月1日至5月30日:民主進步黨代理主席

‧2018年4月11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陳菊接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並向蔡英文及行政院長賴清德推薦副市長許立明代理市長。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