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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不適合說明向中央提交甚麼意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回應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等北京官員,一連三日在本港聽取各界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意見。她表示昨晚見過張曉明主任,但純粹是盡地主之誼。她指出,行政長官提交意見不需要在這幾天,亦不適合向大家說明究竟她向中央就完善選舉制度提交了甚麼意見。

林鄭月娥表示,人大常委會未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之前,她不能夠啟動本地修法,因不知道具體內容是甚麼,當中有很大難度。她指出,在未能夠告知社會另一個立法會選舉的日子前,相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所指,現時的法律中仍然是今年九月五日進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她表示,當局對情況掌握得更準確後,會公布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究竟是會如期九月五日舉行,還是需要作調整。

她又指出,未來12個月要進行三場選舉,並已跟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磋商,如何可以讓議會有更充足的時間去審議條例草案,其中一個方法是加快工作,即是當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修訂《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後,在很短時間內提交本地法律的修訂草案。

林鄭月娥認為當中有困難,因有先後,要看過大概是怎樣修訂,而因為要修訂這麼多部的法律和附屬法例要很仔細,光是要核對有沒有改漏和改錯,亦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工作,但特區政府已成立專責的同事團隊,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律政司去做這件事,加快工作有利於立法會可以盡快審議。

她補充,立法會加會或聚焦完成這件事,將其他工作暫時放下,亦是一個可以加快審議的方法。在審議過程中,政府當局會全面配合,即如果立法會議員在審議過程有一些提問,往時可能要一個星期才回答,但她會要求「同事」盡快,最好在一、兩天就回答,讓立法會議員的審議可以更高效率。

(截圖自政府新聞網Facebook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