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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稱中聯辦必要時可代中央發言 對港府三度修稿感失望

特區政府上週六(18日)晚至週日(19日)凌晨三度發稿, 最終提出中聯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第2款所指「中央各部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推翻之前的說法。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20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對港府三度發新聞稿修正內容,感到非常失望。他亦指出,中聯辦在港除了 聯絡角色,亦代表中央政府,有需要時可代表中央發言。

湯家驊指,中聯辦自回歸以來,一直盡量避嫌,避免干預香港事務,且自願受《基本法》22 條監管。他亦稱, 中聯辦在官方場合如回歸、國慶時,就是行使中央人民政府的權利 ,有關職能不受《基本法》22條規限,並認為22條只監管中聯辦的聯絡工作,而中聯辦發言也只是發揮他的協調和聯絡工作 。

對於港府多次更改中聯辦地位的說法, 湯家驊認為當中問題複雜,當局應釐清後才發聲明,現時的情況反映特區和中央政府對於《基本法》的理解有出入,若要避免爭拗,港府不應該發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