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警方接獲兩宗有關新屋嶺投訴 稱暫不考慮再使用新屋嶺

警方今(27日)再召開記者會,交代有關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的行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在9月2日後,已停用新屋嶺扣留中心來拘留在反修例示威中被捕的人士。警方在未來行動中,暫不考慮再使用新屋嶺扣留反修例示威的被捕人。

謝振中表示,自6月初反修例運動開始,警方曾8月5至7日、11至13日、25至26日及9月1至2日,使用新屋嶺作為臨時扣留中心,因為是要處理大量被捕者、個別警署不足以應付、市區情況太混亂,或者警署設施受不同程度襲擊。他說,考慮到該中心位置偏遠可能帶來不便,而且外界出現大量關於新屋嶺揣測,警方在未來行動中暫不考慮再使用新屋嶺扣留反修例示威的被捕人。

謝振中說留意到坊間對於新屋嶺有不同指控,指投訴警察課至今接獲兩宗有關新屋嶺的投訴,其中一宗是有關見疑犯的程序,由相關律師提出;另一 宗則是有人「睇電視見到有人打人」後作出,強調兩個投訴均與任何性侵指控無關。他強調兩個投訴均與任何性侵指控無關,批評不少相關指控都是無理據、不真實。

謝振中表示,新屋嶺扣留中心於1979年落成,隸屬打鼓嶺分區。中心設施、保安及保障犯人私隱的安排,均符合警隊政策要求,中心平日只用作處理非法入境者,警方日後會保留此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