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社會新聞

將軍澳斬人案被告不准保釋 押後至10月再訊

涉及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的疑犯被控3項傷人罪,今早由警車押送至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不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

50歲被告洪震報稱任職導遊。現時被控3項傷人罪,控罪指他於本月20日,在將軍澳景林邨與頌明苑之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3人,被告無須答辯。控方在庭上要求押後案件,待警方調查,包括向受害人及案發現場人士錄取口供、跟進案發現場及附近地點的閉路電視片段、進行認人手續,以及就現場附近找到的兩把刀作指模化驗和DNA鑑證。

控方透露,被告與受害人互不認識,事發時與兩名受害人交談,被告其後情緒激動,並持刀施襲三人,之後向頌明苑方向逃去,街坊在頌明苑樓梯垃圾桶找到疑犯衣物,大廈閉路電視拍攝到疑犯進出大廈,被告其後經羅湖返港期間被捕,被告承認是一時衝動犯案,並用刀施襲。

案中傷勢最重的黃姓《信報》副刊女記者肺部三處中刀,大量出血,她現時情況由危殆轉為嚴重,仍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

(截圖自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