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大事記欄曾蔭權涉貪風暴

曾蔭權上訴指原審引導錯誤

前特首曾蔭權由於未有申報洽談租用深圳東海花園豪宅,早前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監禁20個月,曾蔭權服刑約兩個月後成功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4月25日開庭聆訊。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指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包括沒有詳細指出曾蔭權的犯案動機、收取了何種利益、違反了何種職責及沒申報租賃如何嚴重至足以令他定罪。她提到本案須證明曾蔭權在案發時知悉其作為是違反職責,且需要明確指出曾蔭權收取什麼利益,又強調本案與許仕仁的新地案大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