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何志平涉行賄案大事記欄

何志平否認全部8項控罪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經紐約滙款賄賂非洲官員,案件在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提堂,何志平在庭上以英語回答,否認行賄、洗黑錢等全部8項控罪。案件2月2日再提訊,法院暫不處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法官在庭上逐一讀出何志平的控罪,包括5項串謀及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以及3項串謀及洗黑錢罪,指他在2014年至2017年間在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的協助下,代表中資能源公司分別賄賂乍得總統代比及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涉及賄款約290萬美元,以換取生意上的好處。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再次向法院申請保釋,將保釋金增至1000萬美元,但法官指保釋申請現時言之尚早,暫不處理。由於案中牽及大量證物包括數以萬計文件,超過1000頁紙的滙款及銀行記錄等、多部電腦、10多部電話,法官估計要到2019年才正式開審,而聆訊亦最少需時4周。一旦罪成,何志平將面臨最高20年監禁。